【声学新闻】《南宁市公园条例》正式施行,规范广场舞行为

《南宁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对目前公园内存在的侵占用地、擅自改变配套功能设施、噪声排放超标、违规从事商业活动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今后,市民去公园不能随意划地盘跳广场舞,公园将设噪声限值,广场舞音乐音量不能想调多高就调多高。

公园噪声防治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条例》作出了公园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的具体规定。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例如: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规划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结合公园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息区、运动健身区、娱乐活动区、主题游赏区等区域。同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设置告示牌,公示该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公园内分区情况及环境噪声限值。此外,还应对在公园内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作出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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