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郑州——更多噪声类型纳入城管管辖

11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了解到,《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市政府令第228号)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办法》规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共承担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公安交警、水务、食药监的部分处罚权,共承担行政处罚997项,行政强制9项。真正做到了缩减执法机构,整合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实现执法重心下移。

按《办法》规定第9条,将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各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行使,明确了现如今纳入城管管辖的噪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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