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法规制范围限于社会生活噪音,而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主要由环保部门监管。

从上图可见,社会生活噪声在总噪声占比中还是比较严重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新法也明确规定了“先劝后罚、分级处置”的治理逻辑,目的是有效地进行管理和控制,使民众从生活中远离噪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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