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新闻】2018天津安静居住小区申报启动

让市民享受“静生活”是美丽天津建设的内容之一,天津市环保部门采取多项治理措施,让城市减声降噪静下来,而安静居住小区的评定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据悉,天津市2018年安静居住小区创建于4月12日启动。满足居住小区噪声白天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小区绿化率或硬化率达到35%等6个条件的小区,可向各区环保局申报。

据介绍,各区环保局按照《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验收办法》的要求,今年8月底前将本区2018年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名单及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总结报送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于今年9月中下旬开始对各区2018年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验收,命名验收合格的安静居住小区;同时对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复测抽查,复测不合格的小区将被取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天津通过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等举措,专项整治城市环境噪声,同时探索创建“安静街镇”,不断改善辖区内声环境质量,让群众享受到安静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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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新闻】沈阳丹东——生活噪声反复扰民者最高可罚500!

4月12日起,丹东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噪声污染清理整治行动,治理市民反映强烈的生活噪声问题。此次清理整治的生活噪声主要包括:收购废品、旧家电等流动商贩在居民住宅区、城乡街道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的行为;在开业、宣传、促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发出噪音的行为;广场舞扰民行为;机动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其它生活噪声。

今后,对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的社会生活噪声相关问题,群众投诉的各种社会生活噪声,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事件升级。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持续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对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