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重庆市审议民用航空条例草案,关注机场噪声

11月26日,《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二审稿对机场管理机构执法内容进行了调整,关注了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问题。由于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可能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一审稿中规定民用机场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的可操作性不强,二审稿将这一规定修改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噪声影响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引发的相关问题”。

机场噪声的治理受限于环境、航班等因素固然存在难度,但也不是毫无对策。如今,全球超过39个机场已启用机场噪声及航轨监测系统,它能对大型机场周边噪声水平进行长年连续实时自动监测,实现噪声事件与机场起降航班的关连与溯源,为科学评价机场周围航空器噪声影响、实施噪声管理提供技术与数据支持。机场噪声及航轨监测系统在智诚创科有售,应用咨询请联系智诚创科。

新闻出处:这里

【国家政策】深圳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八项法规修正案,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改动大

6月26日,深圳市政府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八项法规的修正案(草案)。据了解,此批法规修改中动作较大的是《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比如,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社区。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共享共治”工作机制,该《条例》修正案(草案)拟强化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作用,规定其应当协助噪声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噪声环境管理,并组织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环境噪声纠纷调解工作。

又如,细化噪声污染情形。由于实践中对于噪声污染的具体情形规定不够细化,导致部门缺乏具体执法依据,因此,该《条例》修正案(草案)拟将现行规定中的“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产生噪声、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方式招揽顾客”的内容,修改为“在商业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喇叭、音响器材等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行为方式的,不得严重干扰周围环境、他人正常生活”。

再如,删除限期治理的规定,明确工业噪声超标排放的,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同时,还修改了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明确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类别,处罚数额与国家保持一致。

新闻出处: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