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南宁市政协委员建议明确施工时间 不让噪声扰民

南宁市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由与会市政协委员针对《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对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作出了相应规定。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对围挡的设置、工地大门设置、工地牌图设置、防治扬尘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并细化了违反相应规定后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立法协商会上,与会市政协委员纷纷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杨波委员认为,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群众投诉较多,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建议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增加一条防治噪音要求,一是对施工现场的法定施工时间进行明确,二是明确施工工艺要求,鼓励企业采取降噪新技术、新工艺。

杨波委员的建议十分在理,施工方若能自觉降低噪声,这才是从根源上治理噪声的有效办法。其实,大型的施工工地可考虑增设一个噪声监测站,以便在噪声超标时及时采取降噪措施,响应政府决心降噪的号召。噪声监测站及噪声监测系统在智诚创科均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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