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在新疆——实行四项措施,完善噪声污染举报机制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获悉,为妥善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该中心制定了《自治区“12369”噪声举报办理工作机制》,通过实行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噪声举报办理工作机制。

一、 强化噪声污染举报办理的及时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举报受理渠道、受理部门、承办部门,细化工作时限、内容和工作对接的具体要求,提升工作效率。
二、 确保噪声污染举报办理的有效性。信访举报领导小组采取明察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施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求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及时制止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三、 实行首问责任制。全疆14个地州市、14个师市由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噪声污染举报,从受理之日至答复全程等各个节点办理情况进行了解跟踪。对未办理举报件采取电话、督办函等方式进行催办,对短期内重复举报频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
四、 畅通兵地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自治区“12369”环保举报完成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369”平台信访举报统一集中受理,使兵地环境保护部门在统一办公平台上处理信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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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学新闻】新疆福海县开展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

据报道,福海县成立了由环保、工商、住建、公安、社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10。
此次整治从三方面着手整治:
第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噪声整治行动由县政府统一布署,划区域成专项检查组,检查督导落实此项工作。
第二是扎实推进,“拉网”排查。重点查看每个店面的环境卫生情况,排油排烟设施及其噪声大小等问题进行查看。
第三是复查督促,为民排忧。坚持问题导向,对下发限期责令改正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复查。三步行动的整治为共同营造“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为市民提供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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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新疆今年出新规:夜间施 工产生噪音污染 最高将罚20万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夜间在城市居民区、医院等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或者中考、高考期间在居民区和考点周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活动,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全文:http://huanbao.bjx.com.cn/news/20161212/7956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