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新闻】国外噪声管控系列(一):澳大利亚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澳大利亚对噪音的控制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一份《2008年环境保护(噪音控制)管理条例》的细则,规定了什么样的噪音不能发出,什么样的噪音能够容忍。比如家庭派对音乐、游泳池抽水声、电动工具、汽车、宠物声音等非常细致的方面,都有详细说明声音允许和禁止发出的时间。若有人违反规定,通常隔壁邻居会直接上门进行比较善意地提醒,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如果对方继续制造噪音,最常见的做法是直接打电话报警。

报警通常是处理短期噪声问题,但对于长期的噪声问题,如邻居家的狗长期叫,居民会向社区司法中心投诉。社区司法中心主要作为调解方,有点类似国内的居委会,往往能在不走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和邻里把问题调解好。如果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人们可向当地市议会进行投诉,要求市议会出面控制。如果市议会控制仍然无效或者人们更愿意走法律途径,可直接向法庭申请“噪音缓解令”,法庭核查后向噪音制造方发出强制停止制造噪音的命令。如果噪音制造方仍然不顾命令,最终他将会被检控并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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