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新闻】浙江绍兴立法噪声扰民可罚款500元

据报道,在针对广场舞、露天演唱噪声扰民等问题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此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在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户外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合理选择场地、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制造噪声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倘若违反上述规定制造噪声,出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由公安机关对组织者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最新规定。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条例旨在将文明行为促进和文明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维护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让每一个市民都生活在清静、文明的城市中,同时也希望每一个市民都能参与进来,共同维护我们生活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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