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学新闻】温州: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即将投入使用

那些遇事就狂按喇叭的“路燥族”,今后可要小心了。近日,温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的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已测试完毕,即将投入使用。今后,在主城区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区域乱按喇叭将面临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长期以来,温州公安交警一直坚持对乱鸣笛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不过,日常处罚主要依靠现场执法进行打击,但是由于乱鸣笛定位难、取证难,导致部分违法驾驶员“浑水摸鱼”,乱鸣喇叭行为得不到长效治理。为了高效整治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温州公安交警即将上线违法鸣笛抓拍设备,采取“科技执法+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打击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陋习。

此次新增的鸣笛抓拍设备是通过先进的声呐技术,精准定位车辆鸣笛声, 实时生成“声音视频”,将鸣笛行为前后过程全再现,同时忽略汽车引擎、刹车、特种车辆鸣叫等干扰声,实现在禁鸣区域自动抓拍违法鸣笛车辆的目的。因此,一旦发现乱按喇叭的车辆,车牌就会被迅速实时采集。

【声学新闻】沈阳丹东——生活噪声反复扰民者最高可罚500!

4月12日起,丹东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噪声污染清理整治行动,治理市民反映强烈的生活噪声问题。此次清理整治的生活噪声主要包括:收购废品、旧家电等流动商贩在居民住宅区、城乡街道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的行为;在开业、宣传、促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发出噪音的行为;广场舞扰民行为;机动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其它生活噪声。

今后,对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的社会生活噪声相关问题,群众投诉的各种社会生活噪声,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事件升级。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持续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对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新闻出处:这里

【国家政策】从今起,济南生活噪声扰民拒不改正者可罚500!

最近几年,社会生活噪声投诉量持续较高,2017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到群众关于噪声扰民的举报投诉为10591件,数量是各类投诉之首。济南公安部门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后,于3月29日,发布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的通告,其处罚依据如下:

  1. 未经批准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 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者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3. 进行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或者在夜间和午间高声喊叫,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新闻出处:这里

【声学新闻】巡回广告车噪声扰民 如此宣传是否合法?

日前,有厦门市民反映,在下班高峰期,一辆高音播放着嘈杂音乐及广告的轻型厢式货车,出现在位于莲花南路的厦门第二实验小学附近,影响交通,造成扰民。记者暗访发现,厦门有不少广告公司承接此类广告车业务。究竟这样的广告宣传方式是否合法?

交警部门给出了解释: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车身表面设置广告不得遮挡驾驶人视线、影响视野,不得设置和播放动态、活动广告。制作车身广告改变车辆登记颜色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罚款150元的处罚。此外,广告公司所使用的广告车若涉及违规改装,公安机关有权根据相关条款对其采取处罚,如果广告车属于违法停车,交警部门依规也可以将其拖走。

新闻出处:这里